2018年初,顺德某公司申报进口定型机1台,HS编码为8451800003,货值396000美元,申报为非法检商品。在查验过程中,监管部门发现该批货物涉嫌为成套设备,但未按照“成套设备”申请法定检验。 进一步调查发现,该批货物进口时共15个货柜,包含进料装置、烘箱、冷却装置、定型装置、收卷装置等多个部分,经过组装能形成1条完整的生产线,能完成完整的定型工艺,符合成套设备的定义。该公司在办理进口手续时,由于没有申报法定检验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第十一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》第四条规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当事人被处罚款。 进口成套设备是我国进口货物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质量优劣既关系国家重点工程的安危、引进设备企业的发展,也关系到我国环境保护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近年来,进口成套设备漏报漏检现象时有发生,导致很多进口成套设备未经检验而被企业擅自销售或使用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。 综合分析,这一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三点: 一是企业自身意识淡薄。很多企业并不清楚进口成套设备相关法律法规,也未详细了解进口设备是否需要法定检验,也未如实向代理报关或报检公司提供真实情况。 二是HS编码归类偏差。法律意识淡薄的代理报检机构和企业,为贪图便利,将《目录》内法定检验商品归到《目录》外非法定检验商品,同时将应归入成套设备的生产线经过多次拆分后,多数单台设备都被归到《目录》外非法检商品。 三是准确归类难度较大。由于很难明确成套设备具体的进口周期和安装调试周期信息,对于将成套设备化整为零,分批次进口单台加工设备或者辅助设备的情况,是否应归为进口成套设备,存在判断难度。 业内专家建议,杜绝“进口成套设备逃漏检”行为,首先要扩大宣传,把进出口公司、报关公司、货代公司、报检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对象,引导他们提高守法意识。其次,要加强对报检人员的管理和培训,使之熟悉和掌握进口商品报检业务,自觉履行相应义务,防止非主观故意因素造成的报检工作失误。对故意错报逃避检验检疫的行为,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第三,海关、外经贸等部门应建立联系协调制度,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和业务磋商。第四,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,营造良好的进出口贸易环境。 - End - |
HACCP起源于60年代计划为太空人提供食品而发展起来,70年代将HACCP应用于食品罐头及肉类食品加工企业。到90年代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、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,也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,各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呼声也是越来越强烈。因而欧盟及美国先后立法,要求各成员国必须实施HACCP制度。我国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,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(HACCP),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”。
HACCP系统包含有七大原则,以确认制程中之危害及监控主要管制点,以防止危害的发生,此七大原则如下:一.危害分析及危害程度评估由原料、制造过程、运输至消费的食品生产过程之所有阶段,分析其潜在的危害,评估加工中可能发生的危害以及控制此危害之管制项目 (Preventative Measures ,PMs)。二.主要管制点决定加工中能去除此危害或是降低危害发生率的一个点、操作或程序的步骤,此步骤能是生产或是制造中的任何一个阶段,包括原料、配方及(或)生产、收成、运输、调配、加工和储存等。三.管制界限为确保CCP在控制之下所建立的CCP之管制之界限。四.监测方法建立监测CCP之程序,可以测试或是观察进行监测。五.矫正措施当监测系统显示CCP未能在控制之下时,需建立的矫正措施(Corrective Action,CA)。六.建立资料记录和文件保存建立所有程序之资料纪录,并保存文件,以利纪录、追踪。七.建立确认程序建立确认之程序,以确定HACCP系统是在有效的执行。
第三方认证机构的HACCP认证,不仅可以为企业食品安全控制水平提供有力佐证,而且将促进企业HACCP体系的持续改善,尤其将有效提高顾客对企业食品安全控制的信任水平。在国际食品贸易中,越来越多的进口国官方或客户要求供方企业建立HACCP体系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,否则产品将不被接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