暂停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通知
武汉华米餐饮有限公司:
你单位获准我机构对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的认证,不符合我机构《批准、保持、更新、扩大、缩小、暂停、撤销、注销、恢复认证注册控制程序》及其他应当暂停认证证书。
因贵公司上一年度的不符合项无法进行现场验证,不能持续证明贵公司的管理体系满足要求。经评定,自本通知之日起,暂停贵单位使用我机构颁发的: 体系认证(证书号:330FSMS2200038),暂停期间,请贵单位产品包装、招投标和对外宣传都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,否则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贵单位承担。
暂停期: 2025 年 05 月 08 日至 2025 年 08 月 04 日。
请贵单位自收到本通知后履行认证合同要求,消除暂停原因,否则,我公司将做出撤销认证证书的决定。
以上信息已上传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(cx.cnca.cn),请予自行查询。
如有疑问,请联系我机构技委会游老师。办公室联系人:孙慧
电话:028-86522800/028-86522251
联系地址: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四川省政府综合楼1幢508号
西南商检国际认证有限公司
2025年05月0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