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销认证证书的通知
我机构于2024年01月25日收到贵公司自愿申请注销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函(证书号:33022E10011R0S)。经评定,自本通知之日起,撤销该单位使用我机构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(证书号:33022E10011R0S);请贵单位立即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,并将我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原件归还我机构,否则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该单位自行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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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28-86522800/028-865222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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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南商检国际认证有限公司
2024年01月25日